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布洛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691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盐酸格拉司琼
盐酸格拉司琼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协和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4691

国药准字H200000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格拉司琼片、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盐酸格拉司琼口腔崩解片、盐酸格拉司琼胶囊: 口服给药。 1、用量:一般成人用量为1mg/次,2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和放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用法:用干手撕开包装,迅速取出药片,置于舌上,药片将在数秒内迅速崩解或溶化,崩解物随唾液吞服即可。无需用水服用;不建议将药片掰开服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盐酸格拉司琼氯化钠注射液: 1、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治疗前30分钟给药。 2、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 3、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 2、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2、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3、注意: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①药液内有异物或浑浊。②药液变色。③内包装破损或有渗漏现象。 (2)存放时请勿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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