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颗粒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27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异丙托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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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 Unit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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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73 |
注册证号H2015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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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与治疗急性或慢性哮喘引起的可逆性气道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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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剂量:剂量应按病人个体需要做适量调节;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应该在医疗监护之下。除非另有医师处方,以下为推荐剂量:6-12岁儿童:每次1个单剂量小瓶;病情稳定前可重复给药。给药间隔可由医生决定。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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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胃溃疡患者禁用。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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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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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爱全乐在妊娠期的安全性还未建立。在已确认妊娠或可能妊娠期间使用爱全乐需权衡对未出生婴儿可能的危害。临床前试验显示吸入或鼻内给予高于人推荐量的爱全乐无新生儿毒性或致畸作用。目前尚不知爱全乐是否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对哺乳期妇女使用爱全乐应特别慎重。儿童用药:对6岁以上儿童的研究证实了在治疗哮喘导致的急性支气管痉挛中爱全乐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在这些研究中爱全乐通常和吸入性的β受体激动剂联合使用。尽管临床资料有限,爱全乐在治疗婴幼儿病毒性支气管炎和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导致的支气管痉挛中显示了较好的作用。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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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本品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与治疗急性或慢性哮喘引起的可逆性气道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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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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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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