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27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塞曲司特片
塞曲司特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本品主要成份为塞曲司特。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273

国药准字H200701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用法:口服,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用量:成人一次2片(2*4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副作用

1.胃溃疡患者禁用。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极少数病人(小于0.1%)偶见伴随着黄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碍,还有报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应作停药处理。少数病人(在0.1~5%之内)可能出现:1.过敏性症状,如皮疹、瘙痒,可停药处理;2.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口渴;3.血液系统:鼻出血、皮下出血、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4.精神系统:嗜睡、头痛、头晕等;5.其它:倦怠、浮肿、心悸。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已怀孕的妇女给药时,既要考虑治疗上的有效性,也要判断其危险性。大鼠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与对照组相比,给药组动物的贫血和二次诱发胎儿心室间隔缺损现象明显升高,由于尚没有妊娠妇女的研究资料,故妊娠妇女应禁用。哺乳期妇女如服药,必须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药应从低剂量(40mg/日)开始,随时观察其状态。老年患者的药动学研究发现下列倾向:血药半衰期延长,血浆浓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变大。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药理作用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 2.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 3.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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