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27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厄多司坦胶囊
厄多司坦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厄多司坦。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273

国药准字H2003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适用于对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痰液粘稠所致的呼吸道阻塞等症状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每日二次,每次一粒。

副作用

1.胃溃疡患者禁用。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不足15岁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确定妊娠期使用安全性,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适用于对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痰液粘稠所致的呼吸道阻塞等症状的治疗

药理作用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本品属粘液溶解剂,为一前体药物,其分子结构中含有被封闭的巯基(-SH),通过肝脏生物转化成含有游离巯基的活性代谢产物而发挥粘痰溶解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主要是通过含游离巯基的代谢产物使支气管分泌物的粘蛋白的二硫键断裂,改变其组成成分和流变学性质(降低痰液粘度),从而有利于痰液排出。另外,本品还具有增强粘膜纤毛运转功能等作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Beagle犬和SD大鼠连续经口给予本品3个月的无毒性反应剂量分别为48mg/kg/日和3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2.7倍和4.9倍),与给药相关的毒性反应为尿酮体阳性,停药后可恢复。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ICR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致畸敏感期生殖毒性:SD孕大鼠在怀孕第6-15天连续灌服本品,剂量达10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162倍)时,母鼠体重增长抑制,胎仔头骨、舌骨、胸椎椎体中心及耻骨骨化迟缓,尾椎、剑突、掌骨骨化点数减少,无毒性反应剂量为5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81倍)。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有严重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消化道溃疡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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