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273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盐酸西替利嗪片
盐酸西替利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主要成分:盐酸西替利嗪,其化学名称为(±)-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分子式:C21H25CIN2O3?2HCl分子量:461.81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273

H201007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及皮肤瘙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mg(1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半片)。6~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半片)或10mg(1片),一日1次。2~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1/4片),一日1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半片),一日1次,或2.5mg(1/4片)每12小时1次。

副作用

1.胃溃疡患者禁用。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禁用于对本品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1.胃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用量]项成人用法用量。2.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用法和用量]项肾功能损害患者用法与用量。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及皮肤瘙痒。

药理作用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本品为选择性组胺H1受体拮抗剂。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明显抗胆碱和抗5-羟色胺作用,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而作用于中枢H1受体,临床使用时中枢抑制作用较轻。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1肾功能损害者用量应减半。 2酒后避免使用。 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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