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39

生产企业: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主要成分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食用香精。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生产企业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639

国药准字J20190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血钾水平>5.4mmol/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SBP<100mmHg的患者,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时需慎重,注意监测血压变化。对于100mmHgSBP至110mmHg的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诺欣妥的情况(收缩压95mmHg、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建议调整合并用药,暂时降低诺欣妥剂量或停用诺欣妥(参见【注意事项】)。诺欣妥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Ⅱ受体的活性,故不应与ARB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副作用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药理作用

可见恶心、呕吐。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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