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39

生产企业: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奇曼丁(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奇曼丁(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主要成分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食用香精。

盐酸曲马多

生产企业

湖南嘉恒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萌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639

国药准字H199802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跖骨,趾骨骨折,跖骨骨折,趾骨骨折,腕舟状骨骨折,胸骨骨折,锁骨骨折,锁子骨伤,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吞服,勿嚼碎。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而定。一般从每次50mg(半片)开始服用,12小时服用一次,根据患者疼痛程度可调整用药剂量。一般成人及14岁以上中度疼痛的患者,单剂量为50-100mg(半片-1片)。体重不低于25公斤的1岁以上儿童的服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mg,本品最低剂量为50mg(半片)。每日最高剂量通常不超过400mg(4片)。治疗癌性痛时也可考虑使用较大剂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使用。老年患者的剂量要考虑有所减少。两次服药的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上述推荐剂量仅供参考,原则上应选用最低的镇痛剂量

副作用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禁用于对曲马多或共赋形剂过敏者,禁忌与酒精、镇静剂(如安眠药)、镇痛药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药物合用(因会引起急性中毒),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呼吸抑制患者禁用。术品禁用于戒毒治疗。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应用的安全性资料。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年龄超过75岁)的药物消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成分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跖骨,趾骨骨折,跖骨骨折,趾骨骨折,腕舟状骨骨折,胸骨骨折,锁骨骨折,锁子骨伤,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

药理作用

可见恶心、呕吐。

本品位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虽也可与阿片受体结合,但其亲和力很弱,对μ受体的亲和力相当于吗啡的1/60000,对K和δ受体的亲和力仪为μ受体的1/25。曲马多系消旋体,其(+)对映体作用于阿片受体,而(-)对映体则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外5-羟色胺浓度。从而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怍用强度为吗啡的1/8-1/10。本品无抑制呼吸作用,长期应用依赖性小。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的50%。不影响组胺释放。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肾,肝功能不全者,心脏病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须特别注意:如果用量明显超过推荐剂量时(偶尔在麻醉过程中会出现),则呼吸抑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合并应用其他中枢抑制药物时亦可产生这种情况。3、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4、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5、驾驶员须注意,本品可能影响病人的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