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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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咳特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155

生产企业: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利福霉素钠注射液
利福霉素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

利福霉素钠。

生产企业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155

国药准字H200458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可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外科感染、泌尿道感染、耳鼻喉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及生殖器感染等及由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种结核病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静脉滴注。成人:一般感染一次500mg,配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000mg,配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过快。小儿:用量为一日10~30mg/kg体重,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推注。成人:1次500mg,一日2~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1有肝病或肝损害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成分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可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外科感染、泌尿道感染、耳鼻喉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及生殖器感染等及由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种结核病症

药理作用

本品为抗生素类药。本品为半合成利福霉素类中的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菌体内核糖核酸聚合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核糖核酸的合成和蛋白质代谢,导致细菌生长繁殖停止而达到杀菌作用。本品的敏感细菌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和耐新霉素株)、结核杆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大肠杆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军团菌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长期应用本品,偶见ALT轻度增高,停药后一般可自行恢复。 2.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免药物析出。 3.用药后病人尿液呈红色,属于正常现象。 4.与异烟肼合用,对结核菌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对肝毒性亦增加。 5.用药期间应检查肝功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功能不全、胆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应用本品应适当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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