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夜光丸
通用名称:石斛夜光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734
生产企业: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牛膝、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 |
本品是东莨菪碱的丁基化季铵盐(溴化物),其化学名称为(1S,3S,5R,6R,7S,8S)-6,7-环氧-8-丁基-3-(S)-环氧托烷基哌的溴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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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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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34 |
国药准字H51022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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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1用于胃、十二指肠、结肠内镜检查的术前准备,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和胃、十二指肠、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2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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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10~20mg,每日3次;或每次10mg,每日3~5次;小儿每日0.4mg/kg,分4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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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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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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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小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用药前应排除心脏病和前列腺肥大等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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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1用于胃、十二指肠、结肠内镜检查的术前准备,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和胃、十二指肠、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2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胆绞痛、肾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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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M胆碱受体阻滞药。其外周作用与阿托品相似,仅在作用程度上略有不同:本品对平滑肌解痉作用较阿托品为强,能选择性地缓解胃肠道、胆道及泌尿道平滑肌痉挛和抑制其蠕动,亦可用于解除血管平滑肌痉挛及改善微循环;其对心脏、眼平滑肌(散瞳及调节麻痹)和唾液腺等腺体分泌的抑制作用较阿托品较小。因此,应用本品很少出现类似阿托品引起的中枢神经兴奋、扩瞳、抑制唾液分泌等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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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使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用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药;2本品不宜用于胃溃疡患者,因之导致胃排空减慢,胃内容物郁积,会加重胃溃疡的症状;3禁与碱、碘及鞣酸配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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