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夜光丸
通用名称:石斛夜光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734
生产企业: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牛膝、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联苯双酯滴丸,其化学名称为4,4-二甲氧基-5,6,5’,6’-双(亚甲二氧基)联苯-2,2’-二羟酸二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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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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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34 |
国药准字H3302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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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临床用于慢性迁延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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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滴丸剂,5粒/次,每日3次,必要时6~10粒/次,每日3次,3月,ALT正常后改为5粒/次,每日3次,连服3月。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连用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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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肝硬化者禁用。慢性活动性肝炎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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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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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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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临床用于慢性迁延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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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我国创制的一种治疗肝炎的降酶药物,是合成五味子丙素时的中间体。小鼠口服本品150~200mg/kg,可减轻因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损害和谷丙转胺酶(ALT)升高。对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微粒体脂质过氧化、四氯化碳代谢转化为一氧化碳有抑制作用,并降低四氯化碳代谢过程中还原型辅酶Ⅱ及氧的消耗,从而保护肝细胞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本品亦可降低泼尼松诱导所致的肝脏ALT升高,能促进部分肝切除小鼠的肝脏再生。本品的降酶作用并非直接抑制血清及肝脏ALT活性,也不加速血液中ALT的失活,可能是肝组织损害减轻的反映。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酶活性有明显诱导作用,从而加强对四氯化碳及某些致癌物的解毒能力。对部分肝炎病人有改善蛋白代谢作用,使白蛋白升高,球蛋白降低。对HbsAg及HbeAg无阴转作用,也不能使肿大的肝脾缩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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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使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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