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375

生产企业: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康尔贝宁 (硫酸沙丁胺醇口腔崩解片)
氟罗沙星片
氟罗沙星片
主要成分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氟罗沙星。

生产企业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375

国药准字H200636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用法用量

放入口腔内崩解后,随唾液咽下,不需饮水,不需咀嚼;也可放于水中分散后口服饮用,每次1-2片,每日3次。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成分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药理作用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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