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587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2,3,9-四氢甲基{(2-甲基咪唑-1-基)甲基}-4-氧代咔唑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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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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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87 |
国药准字H2006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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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盐酸昂丹司琼氯化钠注射液用于由白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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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1瓶)。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1瓶),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本品8mg(1瓶),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连续5天;对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用于预防或治疗手术后呕吐,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本品4mg,对于已出现术后呕吐,可缓慢静脉滴注本品4mg进行治疗。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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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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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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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盐酸昂丹司琼氯化钠注射液用于由白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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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其作用机理尚不完全明确,可能是通过拮抗外周迷走神经末梢和中枢化学感受区中的5-HT3受体,从而阻断因化疗和手术等因素促进小肠嗜铬细胞释放5-羟色胺,兴奋迷走传入神经而导致的呕吐反射。本品选择性较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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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说明中所涉及到的使用剂量均以昂丹司琼计。 肾衰竭病人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给药途径。肝脏功能中度或严重衰竭病人,本品在体内消除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天不应超过8mg。在化疗前可静脉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钠,以缓解病人的不适症。不宜用于心功能不全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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