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丙酸氯倍他索搽剂
丙酸氯倍他索搽剂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丙酸氯倍他索。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200405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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