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吡嘧司特钾。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200652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通常,1次1滴、1天2次(早、晚)滴眼。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在共计639例中,证实为不良发应的有16例(2.5%)。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炎4件(0.63%)、眼刺激感4件(0.63%)、结膜充血3件(0.47%)等。在审查结束时:在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和特别调查(长期使用调查、春季卡他性病例调查)的共4255件,证实为不良发应的有43例(1.01%)。主要不良发应为眼刺激感16件(0.38%)、眼睑炎9件(0.21%)、眼睑瘙痒感5件(0.12%)、眼分泌物5件(0.12%)、结膜充血5件(0.12%)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2.使用时:1)滴眼时如眼药粘到眼睑皮肤等处时,请马上擦去。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注意不要使容器的瓶口与眼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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