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雷米普利片
雷米普利片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200607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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