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熊胆痔灵栓
熊胆痔灵栓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熊胆、炉甘石(煅)、冰片、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Z230214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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