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拉呋替丁片
拉呋替丁片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拉呋替丁。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201200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消化内科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每天口服1次,每次1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消化内科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一)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г-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二)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三)其它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置。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出胃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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