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克瑞帕(甲磺酸α-二氢麦角隐亭片)
克瑞帕(甲磺酸α-二氢麦角隐亭片)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甲磺酸α二氢麦角隐亭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DoppelFarmaceuticiS.r.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注册证号X200005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老年性痴呆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1.治疗帕金森症:须根据病人的反应调节剂量,建议最初剂量为5mg/每次,1日2次;维持剂量为60mg/日。以后可以增加至120mg/日。这一剂量按每周2次,每日增加5mg逐步达到。如果克瑞帕与左旋多巴同服,不论是否合并脱羧抑制剂,都可以降低左旋多巴的剂量。但降低的剂量必须逐渐进行,以能维持最佳治疗效果为宜。2.治疗头痛和偏头痛:本品已证明仅作为基础药物对治疗头痛有效,但不专治急性头痛发作。起始剂量(2周内):10mg/日,1日1次,睡前服用。维持剂量:10mg/日,1日2次,早晚服用。每一疗程不应超过6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妊娠妇女和儿童禁用。由于本品对泌乳功能的抑制,哺乳期妇女禁用。已有瓣膜病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人用药:适用于患有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症的老年人。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老年性痴呆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参见详细说明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必须在医生的监督下进行。由于本品可以治疗溢乳,催乳素依赖性停经,月经紊乱或闭经的偏头痛及帕金森综合症病人发生的不孕症,因此,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在服药期间应采用相应的机械避孕措施。红斑性肢痛并伴有消化道溃疡史的病人,由于缺少安全性实验数据,最好用其他药物进行替代治疗。由于本品的化学结构与麦角衍生物相似,所以在给曾有过精神病史,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病人投以大剂量时要特别注意。α-二氢麦角隐亭与心理活性或降低血压药物之间的可能相互作用不能排除,因此,在治疗期间,特别是合用其他麦角碱药物或对动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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