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氢溴酸西酞普兰。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200900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神经性厌食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神经性厌食症。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因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商品名:高抗素))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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