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尼可刹米注射液
尼可刹米注射液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可刹米。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310215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本品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 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必要时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一次1.25g。 2、小儿:常用量6个月以下,一次75mg;1岁,一次0.125g;4-7岁,一次0.175g。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抽搐及惊厥患者。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本品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常见面部刺激症、烦躁不安、抽搐、恶心呕吐等。大剂量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出汗、面部潮红、呕吐、震颤、心律失常、惊厥、甚至昏迷。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作用时间短暂,应视病情间隔给药。 2、运动员慎用。 3、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中毒症状:兴奋不安、精神错乱、恶心、呕吐、头痛、出汗、抽搐、呼吸急促,同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心律失常,呼吸麻痹而死亡。处理: (1)出现惊厥时,可注射苯二氮卓类或小剂量硫喷妥钠或苯巴比妥钠等控制。 (2)静脉滴注10%葡萄糖注射液,促进排泄。 (3)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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