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复方甲苯咪唑片
复方甲苯咪唑片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甲苯咪唑、盐酸左旋咪唑。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5002054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本品用于治疗蛲虫病、蛔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粪类圆线虫病、绦虫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口服。 1、驱蛲虫:1片顿服,用药2周和4周后,各重复用药1次。 2、驱蛔虫2片顿服。 3、驱鞭虫、钩虫或蛔虫、鞭虫、钩虫混合感染:一次1片,一日2次,连服3日。 4、4岁以下者用量减半。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药在动物实验中见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未满2岁的幼儿禁用。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本品用于治疗蛲虫病、蛔虫病、钩虫病、鞭虫病、粪类圆线虫病、绦虫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因吸收少、排泄快,故不良反应少,极少数病人有胃肠刺激症状,如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尚可出现乏力、皮疹。偶见剥脱性皮炎、全身性脱毛症。均可自行恢复正常。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尿素氮增高。 3、腹泻者因虫体与药物接触少,故治愈率低,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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