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注射用核糖核酸
注射用核糖核酸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本品主要成分为核糖核酸。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哈尔滨医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2302246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本品适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1、肌内注射:以2ml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一次6mg,隔日一次。 2、静脉注射:以20-40ml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缓慢静脉推注。一次30mg,一日一次或一次50mg,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任何类型结核病、糖尿病、异常消瘦、血液病、肾病、胰腺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患者忌用。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本品适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应用本品后可能出现荨麻疹、头晕、恶心、脉速、发热等反应。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能引起全身反应,给药后十分钟内出现寻麻疹、头晕、恶心、脉速、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2、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产生直径1-10cm的红肿疼痛范围,持续1-3天,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3、本品可使用1-2个疗程,使用2个疗程无明显疗效者应改用其它疗法。 4、本品溶解后出现混浊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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