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清眩丸

清眩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清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66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眩丸
清眩丸
硝酸咪康唑溶液
硝酸咪康唑溶液
主要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生产企业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0766

国药准字H200668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成分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细菌也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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