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片
板蓝根片

板蓝根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774

生产企业: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片
板蓝根片
康芝瑞普乐(尼美舒利分散片)
康芝瑞普乐(尼美舒利分散片)
主要成分

板蓝根。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生产企业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774

国药准字H200001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痛经,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口服。1.成人一次0.05g-0.1g(半片-1片),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0.2g(2片),每日2次。2.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5mg,分2至3次服用。3.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3.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5.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6.动性消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守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痛经,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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