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0515

生产企业: 江西百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

生产企业

江西百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515

H201711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禁忌

成分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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