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830

生产企业: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柴胡,姜半夏,黄芩,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尚善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830

国药准字Z200439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外感病邪引起的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外感病邪引起的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药理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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