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256

生产企业: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萘敏维滴眼液
萘敏维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10毫升含盐酸萘甲唑啉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1毫克。辅料为:甘油、硼砂、依地酸二钠、玻璃酸钠、聚山梨酯80、薄荷脑、苯扎氯铵。

生产企业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256

国药准字H201431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副作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2.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禁忌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4.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7.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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