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295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注射用硫酸黏菌素
注射用硫酸黏菌素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本品为一种多粘菌素的硫酸盐。 化学名称:硫酸黏菌素 分子式:ColistinASulfateC53H100N16O13.25H2SO4分子量:1414.66 分子式:ColistinASulfateC52H98N16O13.25H2SO4分子量:1400.63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295

国药准字H3102082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严格限定于对本品敏感的耐多药菌和泛耐药菌感染,包括耐多药或泛耐药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或肺炎克雷伯菌所致感染,如泌尿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血流感热等。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静脉滴注。 本品每50万单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溶解后缓慢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每日100万-150万单位,分2-3次静脉滴注,最大剂量不得超过每日150万单位,一般疗程10-14日。

副作用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1.对本品所含有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严格限定于对本品敏感的耐多药菌和泛耐药菌感染,包括耐多药或泛耐药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或肺炎克雷伯菌所致感染,如泌尿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血流感热等。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1.肾毒性;本品对肾脏有一定损害,少数病人可出现蛋白尿、尿红白细胞及管型,血尿素有轻度增高者,肾毒性发生率文献报道不一,从较早文献的50%到近期文献的0%发生率,在使用硫酸粘菌素超过48小时的患者中进行的回顾性研究也报告了相似的肾毒性发生率(43%),肾毒性呈剂量依赖性,接受每日3-4.9mg/kg(标准体重)黏菌素的患者肾毒性发生率超过30%,当剂量超过5mg/kg,肾毒性发生率超过69%,绝大部分患者的肾毒性发生于治疗的第一周,尚无报道患者发生长期肾功能衰竭或者需取血液透析。 2.神经系统;本品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神经毒性反应,如头晕。周围神经炎、视觉障碍、意识混乱、昏迷、共济失调等,也可引起可逆性的神经肌肉阻滞,症状出现迅速,无先兆,与剂量有关,通常发生于手术后,应用麻醉药、镇静药或神经肌肉阻滞剂,或患有低血钙、缺氧、肾脏疾病的患者较易发生。 3.偶可发生药物热或药疹。 4.同类药物可发生抗生素相关腹泻,包括中度腹泻至致命性结肠炎,都有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1.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2.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应用过程中应检测并关注肾功能情况。 3.不宜与肌肉松弛剂、麻醉剂等合用,以防止发生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如发生神经肌肉阻滞,新斯的明治疗无效,只能采用人工呼吸,钙制剂可能有效。 4.本品不应静脉注射,也不应快速静脉滴注。 5.耳毒性;采用本品滴耳可能引起耳聋,应予注意。 6.一般不宜与其他肾毒性药物同时使用,如临床确需使用,请咨询医生。

最新资讯

MORE+

当季热门药品

MORE+

药企推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