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295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奇曼丁(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奇曼丁(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盐酸曲马多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萌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295

国药准字H199802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跖骨,趾骨骨折,跖骨骨折,趾骨骨折,腕舟状骨骨折,胸骨骨折,锁骨骨折,锁子骨伤,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吞服,勿嚼碎。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而定。一般从每次50mg(半片)开始服用,12小时服用一次,根据患者疼痛程度可调整用药剂量。一般成人及14岁以上中度疼痛的患者,单剂量为50-100mg(半片-1片)。体重不低于25公斤的1岁以上儿童的服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mg,本品最低剂量为50mg(半片)。每日最高剂量通常不超过400mg(4片)。治疗癌性痛时也可考虑使用较大剂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使用。老年患者的剂量要考虑有所减少。两次服药的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上述推荐剂量仅供参考,原则上应选用最低的镇痛剂量

副作用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禁用于对曲马多或共赋形剂过敏者,禁忌与酒精、镇静剂(如安眠药)、镇痛药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药物合用(因会引起急性中毒),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呼吸抑制患者禁用。术品禁用于戒毒治疗。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应用的安全性资料。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年龄超过75岁)的药物消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跖骨,趾骨骨折,跖骨骨折,趾骨骨折,腕舟状骨骨折,胸骨骨折,锁骨骨折,锁子骨伤,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本品位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虽也可与阿片受体结合,但其亲和力很弱,对μ受体的亲和力相当于吗啡的1/60000,对K和δ受体的亲和力仪为μ受体的1/25。曲马多系消旋体,其(+)对映体作用于阿片受体,而(-)对映体则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外5-羟色胺浓度。从而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怍用强度为吗啡的1/8-1/10。本品无抑制呼吸作用,长期应用依赖性小。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的50%。不影响组胺释放。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1、肾,肝功能不全者,心脏病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须特别注意:如果用量明显超过推荐剂量时(偶尔在麻醉过程中会出现),则呼吸抑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合并应用其他中枢抑制药物时亦可产生这种情况。3、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4、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5、驾驶员须注意,本品可能影响病人的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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