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通用名称: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295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氟脲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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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九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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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H20065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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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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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1.本品每瓶用2.5ml的注射用水溶解制成,每1ml约含氟脲苷100mg的溶液,使用时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 2.治疗肝癌以肝动脉插管给药疗效较好,每次250-500mg,每疗程用量遵医嘱。 3.静脉滴注:一般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一次,滴注2-8小时,连续使用5天,以后剂量减半,隔日一次,直至出现毒性反应。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待副作用消退后,再继续用药。只要该药对患者仍然有效,则应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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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状既往史的患者禁用。2.骨髓功能抑制的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营养不良患者禁用。5.有潜在重度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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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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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对鸡胚胎、小鼠(2.5-100mg/kg)和大鼠(75-150mg/kg)有致畸作用,包括:腭裂、骨骼缺损、异常附属物、爪和尾。对动物致畸的剂量是推荐人用剂量的4.2-125倍。 2.尚无氟脲苷对人类致畸性的证据,但由于其它抑制DNA合成(如甲氨蝶呤和氨蝶呤)的药物均曾报道对人类有致畸性,故只有在用药的益处大于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孕妇方可使用本品。 3.尚不清楚氟脲苷是否由乳汁排泄,由于本品抑制DNA和RNA的合成,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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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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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本品注射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型氟脲苷单磷酸盐,抑制脱氧胸苷酸合成酶,阻止脱氧尿苷酸甲基转变为脱氧胸苷酸,从而阻断DNA的形成,致使肿瘤细胞死亡。2.本品有肝毒性,生殖毒性和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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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由于本品有严重的毒性反应,患者首次用药必须住院治疗。2.肝肾功能受损﹑有高剂量骨盆照射史或用过烷化试剂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给予特别注意。3.本品不作为手术治疗的辅助用药。4.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有致命的伤害。5.任何加重病人压力﹑阻碍营养吸收和降低骨髓功能的联合用药均会增强氟脲苷的毒性。6.应小心监控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7.溶解后的氟脲苷在2-10℃下至多保存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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