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295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银杏内酯注射液
银杏内酯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白果内酯、银杏内酯A、银杏内酯B和银杏内酯C等。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295

国药准字Z201100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本品用于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塞)恢复期瘀血阻络证,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謇涩,肢体麻木等。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静脉滴注,一次5支(10ml),临用前将药物缓缓加入到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稀释,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次,用药期间需严格控制滴速,滴注速度不高于每分钟40-60滴。疗程为14天。

副作用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或银杏类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有乙醇、甘油,对乙醇(酒精)、甘油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本品用于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塞)恢复期瘀血阻络证,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謇涩,肢体麻木等。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1、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轻度眩晕、头痛、眼发涩发干、恶心、呕吐、胃脘胀满等。 2、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中度面潮红,面唇发麻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者慎用。 2、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制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3、药品稀释应该严格按照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期放置。 4、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严禁混合配伍,禁止与其它注射剂混合滴注;本品尚无与其它药物联合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谨慎联合用药。 5、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滴注速度不得超过每分钟60滴。 6、药品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 7、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用药结束后应该在医疗机构至少观察30分钟。 8、用药后岀现轻度眩晕、头痛或局部疼痛者,可降低滴注速度,症状有可能减轻或缓解。 9、对乙醇(酒精)耐性差者慎用。 10、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者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11、合并有严重心、肝、肾疾病者慎用。 1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13、现有的临床试验支持仅14天用药的安全性。 14、本品尚未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以及7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进行过临床试验,因此,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以及7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用药无法确定,以上的人群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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