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通用名称: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295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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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湖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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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H2018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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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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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1、给药途径: (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铂铵,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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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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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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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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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出汗增加、荨麻疹、斑丘疹、潮红。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 3、全身性损害:胸痛、寒战、发热、高热、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4、胃肠损害:恶心、呕吐、腹痛。 5、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6、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静脉炎。 7、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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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该药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医生应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如果出现哮喘、胸闷、气促、呼吸困难、心悸、大汗、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2、有哮喘发作史的患者慎用。 3、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 4、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5、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6、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和儿童应谨慎用药,尤其是肌内注射。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并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视。 10、药物过量:尚未见有药物过量的报道,如发生药物过量应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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