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295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屈昔多巴
屈昔多巴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屈昔多巴。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295

国药准字H2012000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本品用于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屈昔多巴胶囊:口服。 1、改善由帕金森病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100mg,一日1次,每隔一天剂量递增100mg,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用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mg。 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每日200-300mg,分2-3次口服;每隔数天或1周递增剂量100mg,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100-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剂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mg。 3、改善血透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成人,通常在血液透析前30-60分钟口服200-400mg。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酌减剂量,最大服药剂量不超过400mg。

副作用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以下根据国外文献资料: 1、下列患者禁用屈昔多巴: (1)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本品可增加眼内压)。 (3)吸入含卤素的麻醉剂(如氟烷)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4)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如异丙肾上腺素)的患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5)妊娠妇女和准备妊娠的妇女(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6)血液透析患者伴严重外血管损伤(如糖尿病坏疽,可能使症状恶化)。 2、下列患者原则上禁用屈昔多巴,如果必须使用,应慎重: (1)滥用可卡因的患者(可卡因可抑制神经末梢重摄取儿茶酚胺,增强屈昔多巴的作用)。 (2)室性心动过速患者(屈昔多巴可能恶化症状)。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本品用于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1、严重不良反应: (1)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0.1%):高热、思维紊乱、肌肉僵直、自发运动、直清CK升高等,上述症状如果发生在用药早期,应停药;如果发生在剂量改变、或者因持续治疗过程停药而发生,应恢复之前的用药量,随后逐渐降低剂量,并采取适当支持疗法(如降低体温、输液等)。 (2)白细胞减少(<0.1%)、粒细胞缺乏症、嗜中性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仔细观察患者,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停药并采取适当支持疗法。 2、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药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1、下列患者慎用屈昔多巴: (1)高血压患者(可能恶化高血压症状)。 (2)动脉硬化患者(恶化压力反应)。 (3)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可能恶化心动过速)。 (4)严重肝、肾功能损伤患者。 (5)心脏病患者(可能恶化症状)。 (6)严重肺部疾病、支气管哮喘或内分泌疾病(恶化症状)。 (7)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可增加眼内压)。 (8)重度糖尿病血透患者(可诱导外周循环紊乱)。 2、重要的注意事项: (1)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开始,密切观察患者的药物反应,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不必停用其他抗帕金森病药或者血管压力药物。 (2)因为可能出现过度压力反应,应尽量避免过量用药。 (3)血液透析患者用药应注意以下几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剂量用药(血透前0.5-1小时口服),避免过量用药(如,血液透析后加药)。 (4)应考虑糖尿病的严重程度(包括外周循环状况、血压和血糖控制)与血管并发症的程度。 3、其他注意事项: (1)与适应症有关的注意事项: ①帕金森疾病患者用药注意事项:患者症状应达YahrⅢ级。当用其他药物治疗效果不明显,并且出现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才可使用屈昔多巴。 ②血液透析患者用药注意事项:血液透析后直立时患者收缩压至少降低15mmHg。 (2)与用法用量有关的注意事项: ①帕金森患者用药后无疗效反应,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持续用药。 ②血液透析患者持续用药一个月均无明显反应,应停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妇女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禁用(动物试验结果表明,本品可导致子代波状肋骨)。 (2)哺乳妇女应慎用,如果必须用药,应避免哺乳(动物试验表明,哺乳动物使用该药,药物可分泌入乳汁,并抑制胎儿生长)。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评价(缺少临床经验)。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生理功能降低,应谨慎用药,以免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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