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3295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硝酸甘油贴片
硝酸甘油贴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硝酸甘油贴片:主要成分为三硝酸甘油。 硝酸甘油贴片(Ⅱ):主要成分为三硝酸甘油脂。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295

国药准字H230234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本品适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心绞痛发作,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衰,更适用于预防夜间性心绞痛发作。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硝酸甘油贴片(Ⅱ): 开始时每日使用1片,贴于胸前皮肤,剂量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切勿修剪贴片,贴敷处避开毛发、疤痕、破损或易刺激处皮肤。每次贴敷需要更换部位以免引起刺激。 硝酸甘油贴片: 贴敷于左前胸皮肤,一次25mg,一日1次。

副作用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1、禁用于急性循环衰竭,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如果使用增加心肌收缩力的药物或主动脉内对抗搏动疗法后仍不能确保足够高的左心室舒张末期压力,本药忌用于心源性休克病人。 2、禁用于心肌梗塞早期、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和已知对硝酸甘油过敏患者。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本品适用于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心绞痛发作,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衰,更适用于预防夜间性心绞痛发作。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1、开始治疗时可出现头痛,但使用几日后头痛症状通常会消失。 2、硝酸甘油贴片也会引起血压下降,特别是初次使用时,在治疗开始时也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嗜睡、虚弱感、反射性心动过速以及皮肤潮红,偶见虚脱。 3、极少出现对硝酸甘油的皮肤过敏,病人偶尔会感到粘贴部位轻微发痒或灼热、皮肤轻微发红现象会随贴片的去除而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1、不宜用于心绞痛的急性发作,如急性发作还需加用片剂舌下含服。 2、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可影响机械操作能力。 3、注意局部皮肤反应,血压及心率的变化。联合其它药物治疗胸闷、心绞痛时,可更有效预防心梗的发生。 4、胸闷时使用,持续平稳释药,有效预防心梗发生。急性心梗时,不可当作急救药物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勿用于妊娠前3个月。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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