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十八味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清肺十八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080

生产企业: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十八味丸
羧甲司坦片
羧甲司坦片
主要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本品主要成分为羧甲司坦。其化学名称为:化学名为S-(羧甲基)-半胱氨酸。分子式:C5H9NO4S分子量:179.19

生产企业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080

国药准字H120203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用于小儿因痰液粘稠引起的咳痰、呼吸困难。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2~5岁儿章一次.125克(.5片),6~12岁儿童一次.25克(1片),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5克(2片),一日3次。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用于小儿因痰液粘稠引起的咳痰、呼吸困难。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孕妇慎服。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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