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157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硫酸奈替米星。化学名称:O-3-去氧-4-C-甲基-3-甲氨基L-阿拉伯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ɑ-D-甘油基-4-烯已吡喃糖基-(1→6)-2-去氧-N3-乙基-L-链霉胺硫酸盐。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157

国药准字H200102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肠杆菌属细菌所致感染,亦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和绿脓杆菌等感染,感染种类包括:1.复杂性尿路感染;2.败血症;3.皮肤软组织感染;4.腹腔感染;5.下呼吸道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静脉缓慢滴注,每日一次,一次250ml,2个月为一疗程。

副作用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4.新生儿、婴儿禁用。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肠杆菌属细菌所致感染,亦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和绿脓杆菌等感染,感染种类包括:1.复杂性尿路感染;2.败血症;3.皮肤软组织感染;4.腹腔感染;5.下呼吸道感染。

药理作用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本品的特点是对氨基糖苷乙酰转移酶AAC(3)稳定。对产生该酶而使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菌株,本品可敏感。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下列情况应慎用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严重感染、新生儿、婴幼儿笎染用本品时均以静脉滴注给药为宜,本品的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异,一般为714日。奈替米星应用疗程中宜定期监测患者血药浓度,使血药峰保持在612mg/L,不能超过16mg/L,谷浓度0.52mg/L时较好,新生儿应用本品时必须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肌注时,每次剂量可用灭菌生理盐水2ml溶解后使用。本品静脉滴注时,每次剂量可用灭菌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50200mL稀释后滴注1.52.0h,小儿应用可根据剂量适当减少稀释药液。 2肾功能减退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其血药浓度调整至适宜范围内,也可根据患者的血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血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本品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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