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痛灵片
喉痛灵片

喉痛灵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喉痛灵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5449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喉痛灵片
喉痛灵片
盐酸舍曲林片
盐酸舍曲林片
主要成分

水牛角浓缩粉,野菊花,荆芥穗,南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糊精。

盐酸舍曲林。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逸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449

国药准字H200608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抑郁症、强迫症、社交恐惧症、恐慌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 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2.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3.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抑郁症、强迫症、社交恐惧症、恐慌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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