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痛灵片
喉痛灵片

喉痛灵片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喉痛灵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5449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喉痛灵片
喉痛灵片
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
主要成分

水牛角浓缩粉,野菊花,荆芥穗,南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糊精。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培氟沙星。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449

国药准字H200632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尿路感染,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患有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甲磺酸培氟沙星及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患者禁用,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18岁以下的患者禁用。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需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老人注意事项: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成分

清热,解毒,消炎,清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尿路感染,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光照射,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5.严重肝功能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消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由中枢神经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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