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胸腺肽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504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马来酸依那普利口腔崩解片
马来酸依那普利口腔崩解片
主要成分

胸腺肽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化学名称:N-[(S)-1-乙氧羰基-3-苯丙基]-L-脯氨酸顺丁烯二酸盐。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504

国药准字H200808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2、肾血管性高血压。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用法用量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响,因此餐前、餐中或餐后服用均可。本品为口腔崩解片,将本品置于舌上,约半分钟左右药片崩解完全,吞咽即可,不需用水送服,口舌略加运动可以加速药片崩解,进一步缩短服药过程。1、原发性高血压:根据高血压的严重程度,起始剂量为10毫克至20毫克,每日1次。对轻度高血压,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治疗其他程度的高血压,起始剂量为每日20毫克。常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0毫克,根据病人的需要,可调整至最大剂量每日40毫克。2、肾血管性高血压:因这类病人的血压和肾功能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能特别敏

副作用

阳性反应者忌用。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2、肾血管性高血压。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注意事项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头一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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