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胸腺肽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504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善唯达(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善唯达(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
主要成分

胸腺肽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盐酸伊达比星。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辉瑞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504

国药准字H200405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急性髓性白血病,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难治性急性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用法用量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1.急性髓性白血病、在成人急性髓性白血病﹐与阿糖胞苷联合用药时的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入12mg/m2﹐连续使用三天。 2.另一用法为单独和联合用药﹐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射8mg/m2﹐连续使用五天。 3.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作为单独用药﹐成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推荐剂量为每天静脉注入12mg/m2﹐连续使用三天;儿童10mg/m2﹐连续使用三天。 4.所有推荐的给药剂量均应根据病人的血象﹐以及在联合用药方案中其他细胞毒药物的使用剂量而调整。通常﹐按体表面积计算剂量。 (1)临用前﹐每瓶加灭菌

副作用

阳性反应者忌用。

禁用于肝功能严重损伤的病人及感染未得到控制的病人。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没有文献报道伊达比星可能会影响男性和女性的生育力或有致畸性。然而,其对大鼠(而不是家兔)具有致畸和胚胎毒性作用。 2.育龄妇女应被告诫采取避孕措施。如在怀孕期间需要用药或在用药期间怀孕,应告诉病人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在这些情况下必须由医生和病人共同决定是否用药。 3.使用本品化疗的母亲,应告知不能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的使用可参见【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急性髓性白血病,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难治性急性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ALL,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药为蒽环类抗生素,有抗有丝分裂和细胞毒作用。本药为蒽环类抗生素,有抗有丝分裂和细胞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作用于拓扑异构酶II,抑制核酸全盛。蒽环结构4位的改变使该化合物具有新脂性,提高了细胞对经物的摄入。

注意事项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1.本品应在有白血病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2.除非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否则由于先前药物治疗或放疗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不可使用本品。3.已有心脏疾病以及先前使用高蓄积量蒽环类药物治疗,或者其他具潜在心脏毒性药物的使用都增加了本品导致心脏毒性的危险性,这些病人在开始使用本品以前应先权衡利弊得失。4.和大多数细胞毒性药物一样,本品有致突变性,对大鼠有致癌性。5.本品是强烈的骨髓抑制剂,所有病人使用治疗剂量的本品都会出现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的抑制,所以治疗时应仔细监测病人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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