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胸腺肽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504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盐酸甲氧明注射液
盐酸甲氧明注射液
主要成分

胸腺肽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甲氧明。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504

国药准字H420219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1、升高血压,用于治疗在全身体麻醉时发生的低血压,并可防止心率失常的出现;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所诱发的低血压,但有减低排血量之可能。

用法用量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1、成人常用量: (1)升压,肌肉注射,轻度低血压时给5-10mg,一般可用10-15mg,椎管内阻滞的上界较低时常用10mg,较高时候用15-20mg;静注用3-5mg缓慢注射。 (2)抗心率失常,10mg静脉缓缓注入。 2、极量:肌肉注射一次量不超过20mg,一日不超过60mg。静脉注射一次量不超过10mg。

副作用

阳性反应者忌用。

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及严重高血压,青光眼病患者禁用,近两周内曾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1、升高血压,用于治疗在全身体麻醉时发生的低血压,并可防止心率失常的出现;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所诱发的低血压,但有减低排血量之可能。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大剂量时有头痛,高血压,心动过缓等,症状显著时可用α受体阻滞(如酚妥拉明)降压,阿托品可纠正心动过缓。异常出汗,尿急感为罕见。

注意事项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不能耐受者对本品可能也不耐受。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酸中毒或缺氧时本品的疗效可能减弱,故需先予纠正。 (2)在严重动脉粥样硬化患者可减少排血量,对冠心病不利。 (3)心脏病患者的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后负荷增加,可以引起或加重心力衰竭。 (4)促使严重高血压患者血压更高。 (5)甲状腺机能亢进时,可加重循环负担。 (6)嗜铬细胞瘤患者可顿时出现高血压危象。 (7)过量时可诱发外周血管或肠系膜血管血栓形成,组织缺血导致梗塞范围扩大。 3、给药期间应经常测血压,使血压保持略低于正常水平;原来血压正常者,收缩压保持于10.7-13.3kPa,原来有高血压者,收缩压保持低于原来的收缩压4.00-5.33kPa。可能时监测心率和心电图。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时本品作用在人体研究尚不充分,但在动物试验中应用了相当于临床用量,即可引起子宫血流量减少,胎仔心率减慢,胎仔缺氧、二氧化碳蓄积过多与代谢性酸中毒。本品是否排入乳汁未定,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药:本品在小儿应用未经充分研究。 6、老年用药:因可使心排血量减少,老年人应慎用。 7、药物过量:有时出现心输出量减少,血压显著上升,脑出血,头痛,肺心肿,敏感度高的患者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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