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胸腺肽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504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右旋糖酐40氯化钠注射液
右旋糖酐40氯化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胸腺肽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本品为右旋糖酐40与0.9%氯化钠的灭菌水溶液。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甘肃成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504

国药准字H6202012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本品用于:

用法用量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而定。 1、成人常用量一次250-500ml,24小时内不超过1,000-1,500ml。 2、婴儿用量为5ml/kg,儿童用量为10ml/kg。 3、休克病例:用量可较大,速度可快,滴注速度为20-40ml/分,第一天最大剂量可用至20ml/kg,在使用前必须纠正脱水。 4、预防术后血栓形成:术中或术后给予500ml,通常术后第一、二日500ml/日,以2-4小时的速度静滴,高危患者,疗程可用至10天。 5、血管栓塞性疾病:应缓慢静滴,一般每次250-500ml,每日或隔日一次,7-10次为1疗程。

副作用

阳性反应者忌用。

1、充血性心力衰竭及其它血容量过多的患者禁用。 2、严重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等出血患者禁用。 3、心、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少尿或无尿者禁用。 4、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慎用。 5、有过敏史者慎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本品用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1、过敏反应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荨麻疹、恶心、呕吐、哮喘,重者口唇发绀、虚脱、血压剧降、支气管痉挛,个别患者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直至死亡。过敏反应的发生率约0.03-4.7%。过敏体质者用前应做皮试。 2、偶见发热、寒战、淋巴结肿大、关节炎等。 3、出血倾向可引起凝血障碍,使出血时间延长,该反应常与剂量有关。

注意事项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1、首次输用本品,开始几毫升应缓慢静滴。并在注射开始后严密观察5-10分钟,出现所有不正常征象(寒颤、皮疹)都应马上停药。 2、伴有急性炎症脉管炎者,不宜使用本品,以免炎症扩散。 3、避免用量过大,尤其是老年人、动脉粥样硬化或补液不足者。 4、重度休克时,如大量输注右旋糖酐,应同时给予一定数量的全血,以维持血液携氧功能。如未同时输血,由于血液在短时间内过度稀释,则携氧功能降低,组织供氧不足,而且影响血液凝固,出现低蛋白血症。 5、某些手术创面渗血较多的患者,不应过多使用本品,以免增加渗血。 6、对严重的肾功能不全,尿量减少病人,因本品可从肾脏快速排泄,增加尿粘度,可能导致少尿或肾功能衰竭,因此,本品禁用于少尿病人。一旦使用中出现少尿或无尿应停用。 7、对于脱水病人,应同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情况。 8、每日用量不宜超过1500ml,否则易引起出血倾向和低蛋白血症。 9、本品不应与维生素C,维生素B12,维生素K,双嘧达莫及促皮质素,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在同一溶液中混合给药。 10、本品能吸附于细胞表面,与红细胞形成假凝集,对血型鉴定和血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有一定干扰。输血患者的血型检查,交叉配血试验应在使用右旋糖酐前进行,以确保输血安全。 11、用前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1)药液内有异物或混浊。 (2)包装破损或渗漏。 (3)本品开启后必须一次性使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可在分娩时与止痛药或硬膜外麻醉一起作为预防或治疗之用。因产妇对右旋糖酐有过敏或发生类过敏性反应时可导致子宫张力过高使胎儿缺氧。有致死性危险或造成婴儿神经系统严重的后果。 1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5、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可出现低蛋白血症、出血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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