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胸腺肽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504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
主要成分

胸腺肽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15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为脯氨酸(C5H9NO2)、丝氨酸(C3H7NO3)、丙氨酸(C3H7NO2)、精氨酸(C6H14N4O2)、组氨酸(C6H9N3O2)、色氨酸(C11H12N2O2)、缬氨酸(C5H11NO2)、苏氨酸(C4H9NO3)、亮氨酸(C6H13NO2)、甲硫氨酸(C15H11NO2S)、异亮氨酸(C6H13NO2)、苯丙氨酸(C9H11NO2)、醋酸赖氨酸(C6H14N2O2·C2H4O2)、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甘氨酸(C2H5NO2)。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504

国药准字H2005554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本品用于肝硬化,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治疗,并可作为慢性肝炎的支持治疗。

用法用量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l,用适量5%-10%葡萄糖注射液混合后缓慢滴注。滴速不宜超过每分钟20滴。

副作用

阳性反应者忌用。

严重酸中毒、充血性心力衰竭及肾功能衰竭患者慎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本品用于肝硬化,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治疗,并可作为慢性肝炎的支持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输注过快可致心悸、恶心、呕吐等反应。

注意事项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1、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贮存再用。 2、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至37℃,澄明后方可使用。但药液如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使用。 3、注射速度不宜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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