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0472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头孢克洛缓释片(II)
头孢克洛缓释片(II)
主要成分

雷尼替丁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洛。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0472

国药准字H200205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口服。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副作用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对儿童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在孕妇的应用:生殖研究在大鼠、小鼠和白鼬进行,给药剂量前者达最大人体剂量的12倍,后者达最大人体剂量的3倍。这些研究显示头孢克洛不损害生育能力,没有危害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以孕妇未进行充分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测人类的反应,所以头孢克洛缓释片仅于确实需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分娩期:头孢克洛缓释片对分娩的影响尚无研究资料,仅于确实需要时给予治疗。哺乳期:没有进行头孢克洛缓释片的

成分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

药理作用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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