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0472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贝邦(盐酸雷洛昔芬片)
贝邦(盐酸雷洛昔芬片)
主要成分

雷尼替丁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雷洛昔芬。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0472

国药准字H200508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锁骨骨折,锁子骨伤,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推荐剂量是口服每日一次,每次60mg(一片)。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由于疾病的自然过程,雷洛昔芬需要长期使用。通常建议饮食钙摄入量不足的妇女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或遵医嘱。

副作用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以下患者禁用:1.可能妊娠的妇女。2.患有或既往患有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者(VTE),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和视网膜静脉血栓者。3.对雷洛昔芬或片中所含的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4.肝功能减退包括胆汁瘀积者。5.严重肾功能减退者。6.原因不明的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雷洛昔芬仅用于绝经后妇女。雷洛昔芬在有妊娠可能的妇女中禁用。怀孕妇女摄入雷洛昔芬可能引起胎儿损害。如果妊娠妇女误服或在服用该药期间妊娠,应向患者说明对胎儿的可能损害(参见药理毒理)。尚不知雷洛昔芬是否经乳汁排出,所以哺乳妇女不推荐使用雷洛昔芬。雷洛昔芬可能影响婴儿的发育。儿童用药:不适用。老人用药:无特殊说明,参见[用法用量]。

成分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锁骨骨折,锁子骨伤,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药理作用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以下根据文献资料。吸收雷洛昔芬在口服后迅速吸收,口服剂量的大约60%被吸收。进入循环前被大量葡糖醛化。绝对生物利用度为2%。达到平均最大血浆浓度的时间取决于雷洛昔芬和其葡糖醛化代谢物全身内转换和肠肝循环。分布雷洛昔芬在全身广泛分布。分布容积不依赖于剂量。雷洛昔芬与血浆蛋白紧密结合(98%~99%)。代谢雷洛昔芬大部分经首过代谢为葡糖醛基结合物:雷洛昔芬-4-葡糖苷酸,雷洛昔芬-6-葡糖苷酸和雷洛昔芬-4,6-葡糖苷酸。未检出其他代谢物。雷洛昔芬包含低于其结合浓度的1%和葡糖苷酸代谢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雷洛昔芬可增加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危险性,这点与目前使用的激素替代治疗伴有的危险性相似。对任何原因可能造成静脉血栓事件的患者均需考虑治疗利弊的平衡。盐酸雷洛昔芬片在一些因疾病或其它情况而导致制动延长的患者中应停药。在出现上述情况时立即或在制动之前3天停药。直到上述情况被解决或患者可以完全活动才能再次开始使用盐酸雷洛昔芬片。在一项既往患有冠心病或者具有冠状动脉事件高发风险的绝经后妇女患者的研究中,与安慰剂比较,雷洛昔芬不影响心肌梗死、需入院治疗的急性冠脉综合症、总体死亡(包括总体心血管死亡)或中风的发病率。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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