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0472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乙胺硫脲
乙胺硫脲
主要成分

雷尼替丁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胺硫脲。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0472

国药准字H320265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胺硫脲注射剂(粉): 静脉滴注。将1-2g本品溶解于5-10ml的同温5%葡萄糖注射液中,进一步用500ml5%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滴注,用于脑梗死、脑缺血,脑动脉硬化症、阿尔茨海默病不超过lg/天,30天为1个疗程,其他适应证1-2g/天,注射时严格以每分钟40滴的速度进行滴注,治疗30天以上者,若继续用药请遵医嘱。

副作用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须用应暂停哺乳。 3、严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本品用于外伤性昏迷、脑外伤后遗症,其他原因引起的昏迷,如一氧化碳中毒、脑缺氧,巴比安类、地西泮等药物中毒及放射性损伤。

药理作用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有时可引起静脉炎或猩红热样皮疹,兼有发热,一般停药后即自愈,也可配合使用可的松类药物使其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配伍稳定性试验显示,本品与10%葡萄糖注射液配伍后易水解,因此本品临床使用时应在配制后4小时,最好2小时内滴注完毕。 2、当滴注速度过快时,可见面部及身体上半部发热或有腹痛,此时宜将滴注速度减慢。 3、在1次或数次滴注后,局部可能出现红肿,但在24-48小时内即可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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