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奥氮平口崩片
奥氮平口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奥氮平。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EliLillyNederlandB.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461

H201405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

用法用量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精神分裂症:推荐奥氮平初始剂量为10mg/天。 躁狂发作:单独治的初始剂量为15mg每日单次给药,联合治初始剂量10mg。 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已经接受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继续使用形同剂量预防复发。如果出现新的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则应继续进行奥氮平治(根据需要调整到最佳剂量),同时根据临床指征,对心境症状进行合并治。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障碍复发时,每日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若需使用超过推荐的初始剂量的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 (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 (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 (3)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 (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 (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

禁忌

成分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症(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的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特征是高热、肌强直、意识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以及心脏节律紊乱)。附加症状还包括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以及急性肾衰。如果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提示NMS,或表现为不能解释的高热而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特征,那么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均应停用。 2、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与氟哌啶醇超过6周的对比研究中,奥氮平治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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