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磷酸可待因麻黄素愈创木酚甘油醚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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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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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注册证号HC201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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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咳嗽,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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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 成人:日间一日服三次,每次服一汤匙(15ml);睡前服二汤匙(30ml),或遵医嘱。 六至十二岁:日间一日服三次,每次服3/4汤匙(11ml);睡前服一汤匙(15ml),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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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禁止与单胺氧化酶阻断剂同用。严重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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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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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咳嗽,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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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本品是止咳化痰药,由磷酸可待因,麻黄素,愈创木酚甘油醚及马来酸氯苯那敏组成。能有效抑制频繁咳嗽、舒缓喉咙痕痒并稀化痰液有利于排出,本品亦可通过抗组胺及舒张管腔而解除因过敏原刺激引起的咳嗽、鼻塞、流涕及打喷嚏等症状。本品在治疗剂量内服用不会成瘾。磷酸可待因:对延髓的咳嗽中枢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能有效制止咳嗽,作用强而快。麻黄素:能传张支气管并收缩局部血管,从而减轻鼻咽粘膜充血肿胀而引起的鼻塞、流涕及打喷嚏等症状。愈创木酚甘油醚: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降低上呼吸道痰液的粘稠度,使其易被咳出,常用作祛痰剂。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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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请照指示服用,请勿过量服用,只在医生嘱咐下才能长期服用。若有以下疾病:气喘(哮喘),甲状腺疾病,高血压,心脏病,慢性肺病,青光眼或因前列腺肥大而导致排尿困难,使用本品前需咨询医生才可服用。本品有嗜睡作用,服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器或进行各种须神智清醒之活动,服药期间避免饮酒,若咳嗽加剧或持续一星期以上,或兼有高烧,须延医诊治。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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