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法多琳(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法多琳(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461

国药准字H200409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敏感细菌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烧伤创面感,囊炎

用法用量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1.静脉滴注,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2.给药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 (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为14天。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 1)肾清除率为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 2.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用药监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成分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敏感细菌感染,慢性呼吸道疾病继发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支气管哮喘,陈旧性肺结核,肺炎,肺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烧伤创面感,囊炎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静脉注射本品4、13、39和130mg/kg/天,连续3个月后,130mg/kg组大鼠A/G(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升高,少数大鼠可见关节软骨空洞形成,但猴静脉注射本品26、52及104mg/kg/天,连续13周后,未出现药物引起的异常反应。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6.本品可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休克病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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