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C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461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C咀嚼片
维生素C咀嚼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盐酸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盐酸盐-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461

国药准字H200662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是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1.性传播疾病:衣原体、支原体、淋球菌、细菌等引起的性病。如衣原体性、支原体性尿道炎、阴道炎,淋病,细菌性阴道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等。3.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外科感染:手术前、中、后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2g,加入5%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溶液100ml稀释,滴速以每100ml至少60分钟为宜,每日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成分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是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1.性传播疾病:衣原体、支原体、淋球菌、细菌等引起的性病。如衣原体性、支原体性尿道炎、阴道炎,淋病,细菌性阴道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等。3.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外科感染:手术前、中、后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杆菌、绿脓杆菌、淋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若过量,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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